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五条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中办发〔2010〕32号)的规定,受学院组织部委托,审计处派出审计组,对16位调整工作岗位的中层正职在任原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就地审计,于近期审计完毕。
本次审计工作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重点就重大决策、事项安排、资金使用等开展审计,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分析问题,慎重稳妥地做出审计评价。
在审计过程中,各单位高度重视,被审计人员积极支持,主动配合,及时、真实、完整地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介绍相关经济活动情况,全力支持审计组的工作,确保了审计工作的顺利完成。审计组所有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保密纪律和“八不准”规定。通过本次经济责任审计,有利于强化同志们主动接受审计监督的意识,有利于“亡羊补牢不如未雨绸缪”、“健康体检好于有病吃药”的防范意识深入人心。本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是促进学校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更是提升领导干部现代化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必将助力学校事业改革发展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