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是学校主管内部审计工作的职能部门,在校党委、校行政的领导下,依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学校有关规定,对学校各类经济业务活动及其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旨在完善学校治理体系,规范内部管理,防范经济风险,提高教育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主要工作职责为:
1.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法规情况、落实上级和学校发展规划及重大决策情况进行审计评价;
2.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预算编制、调整、执行情况及决算进行审计;
3.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专项教育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5.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6.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建设、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
7.负责对学校物资、设备等招标采购进行审计;
8.负责对学校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9.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10.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对外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11.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12.负责对学校内部管理领导干部或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13.负责对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使用和决算进行审计;
14.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进行审计调查;
15.负责对学校及所属单位有关经济活动中的事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
16.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17.负责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