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学校党委组织部委托,从即日起,济宁学院审计处会同山东弘刚会计师事务所成立审计组,对程杰同志2021年5月至2024年6月任资源环境与安全工程学院院长、魏民同志2016年11月至2024年6月任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主任期间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其他年度或延伸调查相关单位。为保证审计质量,加强审计项目管理,现公示如下:
一、审计组成员
审计组组长:冯晶
审计组副组长:高静
审计组成员:王斌、马福弘、刘静 吴唯远 张震
二、审计内容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情况;
2.负责的学校重要发展规划和措施的执行和效果情况;负责的学校重大经济事项的执行和效果情况;
3.原任职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
4.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
5.按照学校规定开展经济活动情况,以及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
6.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7.其他需要审计的内容。
三、审计纪律
审计组成员必须严格遵守审计工作纪律:
(一)严禁接受被审计单位或个人的请托,干扰审计工作。
(二)严禁说假话,虚报截留审计成果,隐瞒重要审计情况。
(三)严禁以审计成果进行交易,向被审计单位和个人提出与审计工作无关的要求,谋取个人私利。
(四)严禁接受被审计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安排的宴请和其他消费娱乐活动。
(五)严禁泄露审计工作秘密(审计结果、审计结论、审计决定涉及的内容)、被审计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审计组欢迎全校师生如实反映与审计内容相关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审计工作和审计人员执行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审计处联系电话:3196053
审计处邮箱:jnxysjc@jnxy.edu.cn
济宁学院审计处
2024年9月18日